
1月2日金融一线音书,国度金融监督责罚总局云南金融监管局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(云金罚决字〔2024〕109—111号)深远,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行存在以下监犯违法活动:未效用利费辨别原则,浮利分费;固定钞票贷款责罚不审慎;流动资金贷款责罚不审慎;银行承兑汇票业务授信责罚不审慎;信用证及福费廷授信业务责罚不审慎等。恒丰银行昆明分行被罚205万元。
彭某(时任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行公司金融部副总司理(主握使命))、张某(时任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行投资银行部总司理)被警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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